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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多余的加工产品打上自己的标签销售的侵权吗?商品包装被人冒用了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5日 来源: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浏览:366
[导读]: 宋律师,上海专利保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

宋律师上海专利保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将多余的加工产品打上自己的标签销售的侵权吗?

有些人为了谋取利益,将工厂里多余的加工产品,在没有经过加工产品权利人的同意,打上了自己的标签拿去售卖。加工之后多余的产品,一般也就是被抛弃的东西,但是在产品上加工通常会用到一些独有的外观设计,要是这个设计已经被人申请注册了,那么想打上自己的标签卖掉剩余的加工产品就没那么简单。



实际中,想要将多余的加工产品打上自己的标签再拿去卖的,大部分的情况下是会构成侵权,依据具体情况实践中的做法如下:


1、加工的产品外观设计有申请专利保护


如果加工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已经申请专利保护,那么将加工产品再利用的一方,在没有经对方专利权许可之下就擅自制造销售的,那是肯定侵犯了对方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2、加工的产品外观设计没有申请专利


要是对方没有为加工产品的外观申请专利,也并不当然可以能免除侵权。因为如果双方也没有相关的有权自行生产并销售的合同约定的,那也就是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按照目前的情况,以下几种行为就是在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


1、制造发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许诺销售发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发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进口发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使用外观设计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外观设计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外观设计的行为。


最后,将多余的加工产品贴上自己的标签拿去售卖,有些销售商根本不知道这个没有得到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允许,这种情况下做的买卖其实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的产品外观设计的行为。但是,只要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那么就只用停止继续售卖该加工产品,就不用在承担赔偿。如果不知道怎么证明自己清白,权利人要求的赔偿较多的,建议最好就是找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



商品包装被人冒用了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商品包装属于外观设计,按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谁要想用商品包装的话,就需要首先取得商品包装权利人的同意,要是没有得到允许就冒用了的,将会被认定为侵权。商品包装被人冒用,想要维权的,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


一般就是需要对方产品的包装以及贵公司自身产品的外包装,还有自身产品包装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证。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了的话,单就提供商品包装的证据是不足够的,具体来说,还需要你收集下面的证据:


1、证明自己享有商品包装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专利权人起诉的。一般你要提交证明其商品包装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最新专利年费交纳凭证。


利害关系人起诉的。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就是已经支付了商品包装设计使用费,实际合法使用的人。要是属于这个群体的,你就要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要是没有经过备案的,就要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签了这种合同的人就是已经获得自己使用那种包装设计的权利,其他人冒用了的也可以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要和包装设计专利权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个时候应该提交专利权人已经知道有商品包装被冒用的侵权行为发生,并且明确表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


2、证明侵权人假冒商品包装的行为


通常上,只要你提交有商品包装的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商品包装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这种证据的提取,就比如你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


最后,商品包装设计的侵权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实际中可以收集证明的证据较多,建议要是当事人应付不来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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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 作者:宋律师[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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